苏 州 市 重 庆 商 会
苏渝发[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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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位员单位:
为了从制度上保证本商会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兄弟城市商会的经验,根据本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相关制度,请认真执行。
苏州市重庆商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抄报: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苏州市民政局
附:
苏州市重庆商会各项相关制度
会议制度
一、 会议召开时间
商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商会理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商会会长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对重大问题需提出应急反应的,可即时开会或电话沟通。
二、 会议基本要求
1. 商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会员多的时候,可按照协商推选和特邀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两者均是本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2. 商会理事会由全体理事参加,行使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权。
3. 商会会长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参加,与议题相关的理事可列席会议,讨论本会的重大事项。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议程由会长办公会议或理事会确定,每次召开会议应提前发出通知,提供需审议讨论的有关文件、材料、以便与会人员作好会议准备。
5. 会议召开时,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人员出席方可举行。
三、 商会会议的纪律规定
1. 会议组成人员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商会章程和有关决议,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其他一些集体活动。
2. 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要求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讲明情况,提前请假,如无特殊原因,又不请假,连续二次不参加会议者,即视为自动辞去会内职务。
3. 搞好会议记录,并坚持做好参会人员登记制度,并不定期通报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是上级对下级工作的基本要求。它有利于上级部门和行业商会开展工作,防止一些问题的发生。
一、 报告的内容
1. 本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 人事变动的会议及变动情况;
3. 商会活动的安排;
4. 各种会议的召开;
5. 其它报告事项。
二、 报告的形式
重大事项和人事变动情况书面报告,其它事项可用电话和口头报告。
三、 报告的程序
商会的重要工作一般情况下要向苏州市工商联经济处和苏州市民政局社团处报告,遇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市工商联会长或其他负责人报告,但事后要向经济处说明情况。
届中人事安排程序
届中人事安排是各商会经常遇到的工作,为便于把握人事工作一般程序,特制定本说明。
一、 增补、替补范围
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的除外)。
二、 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1. 热心商会工作,积极组织或参与商会活动,有关心支持商会工作的实际表现。
2. 有较好的个人素质,包括政治、思想品德、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未受过三年以上刑事和剥夺政治权利处罚(已平反、纠错的除外)
3. 代表的企业有较好的影响,有一定的规模。
4. 一般在担任下一级职务的人员中产生,越级增补的应入会达一年以上。
三、 增补的程序
1. 拟增补的人选,首先必须经会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
2. 商会书面报业务主管部门考察和审批;
3. 召开理事会选举通过;
4. 七日之内将选举结果书面上报市工商联备案。
会员建议、意见办理制度
认真办理会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是尊重会员权利、维护会员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会员来访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或反映的问题,商会秘书处将认真作好记录,并分类整理存档。对能够立即答复的建议或意见,当场给予答复;对一些重要问题,商会秘书处应及时提交商会会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原则上自建议提出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领导联系会员制度
联系会员是商会领导的职责和任务,是开展商会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商会为会员服务的一种具体形式,原则上每季度通过上门走访或电话等形式同会员联系一次,了解会员的状况,切实为会员解决工作上、生活上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并将联系结果及时报送秘书处整理存档。
会费缴纳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苏州市重庆商会章程》规定,为了确保本会的正常有序运行,明确会费的缴纳与使用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会费收费标准
一、凡经苏州市重庆商会批准入会的团体和会员,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二、本会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赞助(开办)费缴纳标准和会员费缴纳标准如下:
1.会长:5万元赞助(开办)费/届+3万元会费/年
2.常务副会长:2.5万元赞助(开办)费/届+1.5万元会费/年
3.副会长:1万元赞助(开办)费/届+1万元会费/年
4.理事:5000元赞助(开办)费/届+2000元会费/年
5.会员:1000元会费/年
三、收取会费后统一出具会费收据。
经费支出与管理
四、会费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主要开支范围用于本会的日常办公开支、组织各项活动的开支、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开支等。
五、会费使用的规定:
1.本会的重大活动经费支出需经全体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会长审批后才能开支;
2.一般性活动经费支出,5000元以下的由会长审批;
3.日常支出在2000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
4.本会设立专门帐户独立核算,聘请财务人员,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
六、每年十二月底,向本会理事会报告本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根据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编制下年度经费预算,并应向会员代表大会作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报告。
七、本管理办法接受苏州市民政局、财政局的监督及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的监督检查。
八、本办法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秘书处工作流程
(一)起草协会文件,拟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协会的年度资金预算及经费管理;
(三)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并报理事会;
(四)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及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检查;
(五)负责本会党的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代表本会对外新闻发言;
(六)出版商会刊物;
(七)开展商会其他日常工作;
(八)秘书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必要时由秘书长调度。
(九)秘书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文档工作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修正案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 本会文档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职责是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单位范围内的文档资料。
三、 文档工作的内容:负责收集本会和各职能部门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会议文件、决议、决定、纪要、记录,有收藏价值的照片,上级机关发来的有关函件、文件、工作总结、参政议政建议材料、人事任免文件等等),并按文档分类要求做好整理、归档、收藏、保管、服务等工作。
四、 遵照国家行政机关文书处理工作有关规定,文书处理工和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1、收文登记
凡是上级机关发至本会的信、函、文件要及时拆封、登记后使用,统一保管,查找利用和保密。
2、发文处理
(1) 起草文件必须用统一拟稿纸,并用钢笔或毛笔书写,除重要文件以外,一般由秘书长拟稿,需要会签的文件进行会签,并做到稿面整洁
(2) 按内容要求、行文规格进行文字修饰,并送领导审批,加盖公章。
五、 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1、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转发文件在前,原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复文在前,原文在后。
2、文件右上角,用铅笔编张号,凡有文字记载的纸张都应编号。
3、归档时间要求在第二年五月底前做好。
4、按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要求,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短期为十五年以下。凡反映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在工作中需要长远利用和上级的重要文件均列为永久保管;凡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列为长期保管;凡属于在短期内需要查考的材料均列为短期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