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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商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2/6/19 12:58:00 点击次数:4090  
  (2012年6月15日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苏州市川渝商会《章程》在2010年6月商会更名的时候,已作了一些修改,附合商会运作的实际情况。经商会一届十次会长会议讨论,提议对《章程》作2处修改。
一、第六条,本会会址,原来是苏州市吴中区枫津路139号,因商会已搬迁,现改为:苏州市平江区校场桥路8号朴园内。
二、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原章程规定任期三年,现考虑到商会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改为每届任期四年。
以上修改意见,请各位会员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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